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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月1日《集邮报》刊发的李明译2013年版极限集邮专用规则和评审要点 [打印本页]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0
标题: 10月1日《集邮报》刊发的李明译2013年版极限集邮专用规则和评审要点
本帖最后由 hwf 于 2014-10-6 15:59 编辑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1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2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2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3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3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4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5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5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6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6 15:46

作者: liyufu    时间: 2014-10-6 16:59
这个翻译很好!能转换成文档放里面就好了!可以下载使用!
作者: cuipidou    时间: 2014-10-7 13:09
学习了,原来从别的邮品上剪下来的邮资图做成的极限片也是符合规则的,那就不是趣味品了
作者: 古月    时间: 2014-10-7 14:34
学习了,原来从别的邮品上剪下来的邮资图做成的极限片也是符合规则的,那就不是趣味品了
cuipidou 发表于 2014-10-7 13:09

如果邮政当局认可从邮政用品上剪下的邮资图可以贴在其他邮件上正常递寄使用,那么用它制成的极限片也符合规则。反之,那就是趣味品!
作者: 清水之沉泥    时间: 2014-10-8 21:44
学习了
作者: hwf    时间: 2014-10-9 00:06
如果邮政当局认可从邮政用品上剪下的邮资图可以贴在其他邮件上正常递寄使用,那么用它制成的极限片也符合规则。反之,那就是趣味品!
古月 发表于 2014-10-7 14:34


支持本家。中国的邮政当局规定剪下无效,所以在中国用剪下的的邮资图制的还是趣味品。
作者: 丹桂飘香    时间: 2014-10-22 08:20
《邮政法》第四十四条 下列邮资凭证不得使用:
  (一)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使用的;
  (二)盖销或者划销的;
  (三)污损、残缺或者褪色、变色,难以辨认的。
  从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上剪下的邮资图案,不得作为邮资凭证使用。

剪下来的邮资图案,制成的极限片,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作者: 俞玮    时间: 2014-12-24 21:07
这次修正主要是加入个性化邮票可以制作极限片的约束条件,即第3.1条款,李先生的这个译文并没有阐述清楚。我的印象,台湾朱先生的译文要好些,还是去看那个版本。
作者: 张鉴    时间: 2015-1-2 18:00
个性化邮票能制作极限片的阐述,不完整。个性化原版主票能制作极限片。
作者: moz808    时间: 2015-3-2 18:57
《邮政法》第四十四条 下列邮资凭证不得使用:
  (一)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批准停止使用的;
  (二)盖销或者划销的;
  (三)污损、残缺或者褪色、变色,难以辨认的。
  从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 ...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14-10-22 08:20

支持!!
作者: 新疆张吉昌    时间: 2015-3-22 16:43
总之,李明翻译的这个版本,大部分内容可以看明白,但还有一些语句意思的表达很含糊,有的还自相矛盾,看起来有些吃力,好像在考古一样。
作者: 新疆张吉昌    时间: 2015-3-22 16:52
“——对于一个特殊的题材,选择(邮票)的顺序是:按照被指定的邮政经营者(邮政当局)的集邮计划表,作为最重要的题材发行的邮票;或者容易被识别之第二级该题材的邮票;然后,是个性化邮票;最后是一个被授权的经营者(邮政当局)的邮票。”
    邮政当局一个在最前,一个在最后,看得人一头雾水。
作者: 新疆张吉昌    时间: 2015-3-22 16:54
18# 俞玮
俞玮,你好。从哪里可以看到朱志文的版本。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15-3-22 19:07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15-3-22 20:04 编辑
“——对于一个特殊的题材,选择(邮票)的顺序是:按照被指定的邮政经营者(邮政当局)的集邮计划表,作为最重要的题材发行的邮票;或者容易被识别之第二级该题材的邮票;然后,是个性化邮票;最后是一个被授权的经 ...
新疆张吉昌 发表于 2015-3-22 16:52

个人理解:所谓”邮政当局”,前面的是指邮政经营者,在中国,如国家邮政集团公司;后面一个指经国家邮政授权,在国外,有些国家个人可以选用一个个性化图案在线打印邮票,即真正意义上的个性化邮票。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15-3-22 19:48
18# 俞玮
俞玮,你好。从哪里可以看到朱志文的版本。
新疆张吉昌 发表于 2015-3-22 16:54


朱志平译文:
——对于一个特定的主题,优先顺序是:邮票发行在指定的邮政营运机构(邮政部门)集邮计划的正主题或明显的副主题,其次是个性化邮资邮票,最后是授权的邮政营运机构(邮政部门)的邮票。(摘自台湾《中华原图集邮》2014年9月第36期)
作者: 新疆张吉昌    时间: 2015-3-22 23:24
这一段,看上去很糊涂:
一、前后都是邮政部门的邮票,前者是指定的,后者是授权的,意思并无多大区别。
二、一会儿是主题或明显的副主题邮票,一会儿是个性化邮票,二者好像缺少可比性。
    总之,还是翻译和表述上没有吃透精神。不如李宏2006年翻译的马尼拉版本那么准确。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15-3-23 20:04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15-3-23 20:16 编辑

制作极限片选用邮票的顺序有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委托的邮政经营公司,有经授权发行(印制、打印)邮票的企业、组织、个人:
1.邮政经营公司发行邮票的主图;
2.邮政经营公司发行邮票的副图(或背景图);
3.邮政经营公司发行的个性化邮票;
4.经授权的企业组织个人有权印制(打印)的个性化邮票。
作者: 新疆张吉昌    时间: 2015-3-24 08:29
谢谢指点,这样看上去就比较完整了。
    因为新疆集邮协会让我在近期内对全省的集邮骨干做一个极限集邮讲座,迎接新疆自治区成立60周年邮展,所以最近一直在看新的极限集邮规则。看不明白的,只好在极限网上向你请教了。
作者: 俞玮    时间: 2015-3-24 13:40
19# 张鉴

没有文字特指“主票”才能做。
作者: 俞玮    时间: 2015-3-24 14:04
21# 新疆张吉昌

他是力不从心!
作者: 俞玮    时间: 2015-3-24 14:08
23# 新疆张吉昌

我是在他们的会刊上看到的。
作者: 新疆张吉昌    时间: 2015-3-24 23:29
谢啦!边学习,边琢磨吧。
作者: 聚友重庆人    时间: 2015-3-25 08:28
请教大家,题材符合关系之间可见!
作者: 聚友重庆人    时间: 2015-3-25 08:30
那这个是不是?谢谢!
作者: 陆涛    时间: 2015-4-20 11:09
这次还包含一个之前被国内评审打压的“不同和谐”派生极限片,有关于明信片、戳研究可行性的补充。
作者: 浦燕    时间: 2015-5-13 23:15
还是先学习
作者: zpzjm2010    时间: 2016-7-26 13:34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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