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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极限集邮者》改刊的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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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3-23 17:11 | 只看该作者
邮友给力,编辑动力!
17#
 楼主| 发表于 2011-7-8 19: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8#
发表于 2011-7-10 08: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uyongkai 于 2011-7-10 08:50 编辑

胡先生收到《中国极限集邮》?很幸庆胡先生选来选去,最后还是选中了重新改版后的《中国极限集邮》,如果胡先生不认为他确实优于其他刊物的话,为何会举手翻阅,会旧话重提呢?干脆将他扔毛厕算了。
想起当年有人提出”计划生育”政策,结果在“人多好办事,人多力量大”怒吼中,他的话被称之为“无事生非、煽风点火”,而如今呢?这才说明历史是一切事物的试金石,真理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一位上海邮友说过“《名人应先做明人》(好象还写过文章发表在一份极限刊上)”,学术界中有不同观点是很正常的,如果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私怨而恶习意诋毁别人,那才叫无事生非、煽风点火。恰巧上个月看了一篇学术界中颇具争的文章,题目好象是“庐山有第四纪冰川吗?”,这对李四光提出的庐山有第四期冰川的观点提出质疑,这个质疑在对李先生“好潮如评”的呼声中显得是那样无力,但正反双方都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和理论依据,但并没有人认为反方是在搬弄是非、煽风点火。如果胡先生真的是为中国极限集邮的前途着想的话,又何必斤斤计较这点个人的得失呢?
这本中国大刊已出两期,在文章征集,编排水平,印刷质量上虽然与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心目中的核心期刊要求相去甚远,但这才恰恰说明中国极限集邮的改革之路是漫长的,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法国的《极限集邮者》都发行了67年,还是被某些人认为是“小气”,我们的改刊才两期,就自诩已“确立《中国极限集邮》杂志是中国极限集邮的核心期刊地位”,岂不是步子迈得太快了些?与当年“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雄心壮志似有有异曲同工之处?在经历了那个时代的中国人都已经认识到要确立核心地位,要经过几代人的倍加努力才行,五十年不改变,一百年不动摇。
胡先生执意要说《中国极限集邮》改名真正的目的是要做老大,那么我们想问,在现阶段(以后不说,因为说也无法预见以后的事),有哪家刊物比《中国极限集邮》在极限集邮界更有影响力?《极限邮讯》?还是那些散落在各地的民办极限刊物?胡先生是不想说,还是不知道(如果是这种情形,是否可以说明他根本不了解中国极限集邮),既举不出任何理论依据,又执意歪曲事实,那是不是真的的无事生非、煽风点火?,此举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本来这个贴已经沉在很下面了,也没有人想再去讨论这个问题了,因为事实已经回答了一切,但却偏有有心人将其挖出来,让这掩耳盗铃的愚蠢之举重新成为集邮界茶余话的笑料之一,让我们可以重新了解中国极限集邮的过去,认识到中国极限集邮的现状,坚定中国极限集邮的发展。
19#
发表于 2011-7-10 10:52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改不改名无所谓,只要东西好就行。现在改为季刊,不得不说的是刊物的质量确实提高了,因为有了更多的时间给作者写稿,给编辑编稿。但是时效性相对就会差一些,这个是只有期待以后的发展,能以改刊后的质量发行月刊。
杜永凯编辑的回复让人相当的失望,无论胡先生的观点与你是否一致,刊物要使用别人的帖子,就应该征求别人的同意,这个是起码的东西,可是看完整篇回复,也没有见对胡先生的这个合理要求给予正面的回答。这一点上,比起北京的梅会长相差太远。第二,《者》刊作为大家喜欢的刊物,对其要求高是好事情,不能说“在文章征集,编排水平,印刷质量上虽然与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心目中的核心期刊要求相去甚远”,难道觉得《者》刊未达到个人心目中核心期刊的要求,这人就是别有用心的人?
20#
发表于 2011-7-10 11:03 |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1-7-10 13:24 | 只看该作者
一份刊物的改名,我认为是很正常的,不存在欺压其它刊物而想做老大,你只要看看国家正规出版的杂志,有很多都三改其名了,那他们的“野心”不就更大了?其实,大家以平常心待之就没事了。
22#
发表于 2011-7-10 13:52 | 只看该作者
最新一期刊我还没有收到,我一直都很尊重胡先生,我在第一次发表的言论当时就说了,不是针对胡先生,请胡先生不要误会,也请其他朋友不要歪曲,还请谅解。关于《者刊》用网站的帖子问题大家应该知道,中国极限集邮网是《中国极限集邮》刊唯一指定的合作伙伴,本网上的帖子只有在这刊上能使用,其它刊物使用时必须与网站或楼主许可方行。
23#
发表于 2011-7-10 14:43 | 只看该作者
近日发现,有刊物未经本网站及发贴人的许可,擅自摘录整理本网的贴子在刊物上公开发表,严重侵害了本网站及发贴人的权益,现郑重申明如下:
中国极限网对论坛所发表的贴子、文章拥有所有权。纸质媒体如确需整理发表本网贴子、文章的,需与网站管理员,以及主发贴者联系,得到确认后才能公开发表。经本网及发贴人同意发表的整理贴,必须给本网及发贴人提供样刊2册。
。。。。。。。。。。。。。。。。。。。。。。。。。。。。。。。。。。。。。。。。。。。。。。。赶快修改“声明”吧!
24#
发表于 2011-7-11 11:1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uyongkai 于 2011-7-11 11:15 编辑

不用修改声明,既是合作伙伴,就有权刊载。曹会长所指的是那些非合作伙伴的刊物,真正要修改声明的是那些仅仅想玩玩而已的刊物。

scan 1.jpg (42.29 KB, 下载次数: 25)

scan 1.jpg
25#
发表于 2011-7-11 12:55 | 只看该作者
不用修改声明,既是合作伙伴,就有权刊载。曹会长所指的是那些非合作伙伴的刊物,真正要修改声明的是那些仅仅想玩玩而已的刊物。
duyongkai 发表于 2011-7-11 11:13

谁说是合作伙伴就有权刊载。即使是合作伙伴,但是个人的发帖是属于个人的知识产权,论坛既然不承担个人发帖所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也没有权力免费使用别人的发帖。
我在这里声明一下:我的发帖,如果任何刊物要刊载,请先给告知我一声,并取得我的同意,否则,我会通过一切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不惜损坏相关人员的权益,大不了都乱来。
26#
发表于 2011-7-11 13:54 | 只看该作者
声明
近日发现,有刊物未经本网站及发贴人的许可,擅自摘录整理本网的贴子在刊物上公开发表,严重侵害了本网站及发贴人的权益,现郑重申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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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请各周知!



没有把此"声明"放在眼里,看来仅是个人意见\\\\\\
27#
 楼主| 发表于 2011-7-11 15:4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8#
发表于 2011-7-11 16:23 | 只看该作者
还是走联合之路好!
29#
发表于 2011-7-11 18:0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有贴子被刊载了,会感觉很高兴的。
30#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20:3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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